为进一步加强接待工作,规范接待行为,提高接待服务水平,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事前申请、严格审批、归口管理、热情周到、务实节俭。
二、接待分工
(一)各级党政机关、兄弟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领导及其带队的团组,以及全国知名教授、专家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接待,有关单位配合。
(二)上级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等在学校召开会议,所邀请的厅局级及以上领导由会议承办单位负责接待,会前报校长办公室备案,校长办公室协调相关单位配合接待工作的开展。
(三)直接与学校有关单位、部门联系工作的客人由对应的单位、部门负责接待,接待前报校长办公室备案。
(四)涉外宾客的接待工作,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牵头根据来访宾客所在国家有关礼仪规定及外事纪律负责接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配合,接待前报校长办公室备案。
(五)各单位在接待工作中,确需学校领导出席接待的,应提前与校长办公室联系,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
三、报批程序
(一)校长办公室接到上级部门、兄弟院校和有关单位的来访信息后,根据来宾情况及时报请校长批示。
(二)各单位、部门接到来访信息后,根据来宾情况汇报主管校领导并报校长批示,报校长办公室备案。
(三)根据校长批示,负责接待的部门制定接待方案并及时反馈给来访单位,征得一致意见。重要接待、重大活动,由校长办公室主任请示校长审定接待计划并主持召开接待工作协调会。
(四)接待单位应根据对等原则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共同开展接待工作。
四、接待标准
(一)餐饮标准
1.按照从简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严格控制用餐次数,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数量,原则上不饮酒。
2.如需提高接待标准,需校长批准,报校长办公室备案。
(二)住宿安排
1.来校检查指导工作的局级以上领导、国内外知名专家由校长办公室按有关标准统一安排住宿。
2.来校讲学、评审及做报告的国内外专家(第1点适用者除外)由接待单位报校长审批,安排在学校国际交流中心住宿。
3.来访兄弟院校由校长办公室根据客人的要求,帮助其介绍或联络安排合适的住宿地点。
(三)用车安排
1.学校接待用车,根据工作需要由校长办公室统筹安排。
2.各单位接待客人用车,根据工作需要和客人需求,由接待单位向总务处申请安排车辆。
3.校领导应邀出席相关活动,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安排用车。
五、经费管理
(一)经费种类
1.学校公共接待经费。学校公共接待经费是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及上年接待费用支出情况,在每年年初学校财务预算中予以安排,由校长办公室代表学校集中管理公共接待经费。
2.专项接待经费。对学校的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设立的专项经费由组织单位管理使用。专款专用,合理开支。
(二)使用程序
1.学校来宾的接待,由校长办公室报请校长同意后,办理经费使用相关手续。
2.各单位的接待,需经业务主管校领导审批、校长批准后施行。
六、其他
(一)学校的公务接待用餐一般安排在校内进行。
(二)校外的接待地点实行定点合同消费。
(三)公务接待原则上不送礼品,特殊情况确需赠送礼品时,必须经校领导同意,并以宣传学校的纪念品或地方特产为主。
(四)接待结束后,接待联络人应主动和校内有关单位、部门联系,搜集、整理接待过程中的各类文字、声像等材料,并予以报道和归档。重要接待活动由学校宣传部门负责宣传报道。
七、本办法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