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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外国语大学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2024-12-31 19:45  

第一条 为落实学校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的工作要求,加强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应根据学校、学院的中心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虚心听取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做到调研主题明确,掌握情况准确,解决问题思路和办法有效。

第三条 调查研究包括校内、校外调研。学校领导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结合分管工作,每学期开学初提出本学期调研计划。校领导调研活动由校长(党委)办公室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安排。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外出调研需经分管校领导同意,调研活动由本部门自行安排。

第四条 校内调研形式包括集体座谈、专题讨论、个别访谈、实地走访等,校内调研要多下基层单位、多下学生寝室,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注重实效。校内调研根据调研主题和形式安排参加人员,无关人员不参加。

第五条 调研前要明确主题、制定方案,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建立调研结果报告制度。凡以学校或校内各部门名义组织的外出调研活动,均需指定专人于调研结束后两周内完成调研报告。各部门组织的调研活动,调研结果应向业务分管校领导报告,教学单位组织的调研活动还应向本院领导报告。

第六条 学校领导要定期到分管部门、联系学院走访调研,了解基层单位实际情况。新学期开学、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重要节假日等,校院两级领导应到学院、宿舍、食堂等看望走访,了解师生思想动态。

第七条 学校主要领导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一次教师座谈会,对师生反映的问题要有落实、有回应。

第八条 分管校领导、学院领导要定期走访实习实践基地,看望实习学生,听取实习单位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意见。

第九条 校院两级领导应常态化深入教学第一线,通过随堂听课,了解教师教学情况与学生学习情况。

第十条 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每教学周双周周四下午(节假日除外)学校安排一位校领导接待师生来访,听取意见,协调解决师生反映的问题。

第十一条 提倡学校领导现场办公,及时解决问题。涉及多部门交叉的问题,有关领导应积极协调解决,避免相互推诿,久拖不决。

第十二条 简化接待工作。调研过程中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不安排与调研无关的活动,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进行调研。

第十三条 统筹调研和信息共享。校长(党委)办公室负责校领导调研活动的统筹协调,防止发生某一单位频繁接待校领导调研的问题。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校长(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吉林外国语大学领导干部调查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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