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办公室【简称校(党)办】是学校行政(党委)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各项工作的协调、检查、监督、调控。其主要职能是:
1.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学校的办学思想和理念,主动、高效地为学校领导决策、办学管理提供服务。
2.组织安排全校行政和党务重要会议和活动,承担学校重要会议的准备、通知和会议记录工作;检查会议决定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负责学校会议室的使用安排和管理。
3.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负责编撰《吉林外国语大学年鉴》,记录学校的大事记。
4.根据学校(党委)领导的布置,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各部门工作运行状况和师生员工思想动态信息,为学校(党委)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5.负责上级机关、兄弟单位领导来校检查、参观、访问、联系工作等事宜的接待,以及教职工、学生家长的来信、来访工作。
6.负责学校(党委)文秘工作。承担学校(党委)年度、学期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印发工作;承担学校(党委)收发文件、公信管理工作。
7.负责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校相关工作。
8.负责编制学校每周主要活动和时间表,做好协调沟通和检查工作。
9.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做好《吉林外国语大学报》的组稿及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10.负责校园网信息的更新工作。
11.负责学校档案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学校上报各种数据的统计工作。
13.负责全校报刊、信件的收发工作。
14.负责安排学校校历、作息时间和节假日的值班工作。
1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